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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1314户低保家庭将获住房补贴

2017-06-15 16:57

经审核,**乌鲁木齐7515户低保家庭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0平方米以下(含10平方米)的家庭有1314户。这1314户低保家庭将获得住房补贴。

    11月9日,记者从市房产局了解到,11月13日10时30分,市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将在市房产局7楼会议室,举行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对象摇号仪式。届时将从1314户低保家庭中摇号产生500户补贴对象。补贴标准为每户3万元。

    此次摇号未选中的814户低保家庭,将发放廉租住房租赁住房补贴。市房产局将补贴资金拨付给各区(县),由各区(县)负责发放住房补贴。市房产局房产处负责人说:“经济适用住房补贴是一次性发放,廉租住房租赁住房补贴由各区(县)建设局按月发放。”

    11月13日,相关职能部门及56名社区居委会代表、58名低保家庭代表将参加摇号仪式。摇号确定的补贴对象,由市房产局颁发《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证》(有效期为一年)。补贴对象必须在补贴证有效期内购房并取得房屋产权证,持房产证和补贴证到市房产局领取补贴,逾期将不予补贴。

    摇号确定的补贴对象,也可放弃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资格,领取廉租住房租赁住房补贴。乌鲁木齐电视台将对摇号过程现场录像,并进行转播。自治区公证处将对摇号过程及结果进行现场公证。

    据了解,**低保家庭住房补贴工作于9月17日正式启动,分为廉租住房租赁住房补贴和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

    为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目前,**低收入家庭住房调查工作已经启动,11月20日完成调查。此次调查将为制订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相关政策提供决策依据。2008年,**将廉租住房制度保障范围由住房困难低保家庭扩大到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