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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公积金

乌鲁木齐住房公积金贷款流程

2017-05-25 18:13

  (1)本市房产抵押

  ①贷款申请。借款人及配偶携带贷款申请资料到中心公积金贷款业务所属辖区提出申请,贷款经办人员对借款人贷款资格初审通过后,开具评估通知单,评估公司对抵押房产进行评估。

  ②贷款审批。评估完成后由评估公司将评估报告递交中心公积金贷款所属辖区。中心贷款三级审核通过后,通知借款人领取办 理房产抵押的“两单一表”,去房产交易中心领取《抵押合同》。

  ③办 理抵押及收押手续。借款人持《抵押合同》到承办银行签订《抵押合同》、《借款合同》后去房产交易中心办 理抵押手续,拿到《房屋他项权证》后交予中心贷款收押部门,领取《他项权证收押通知单》。

  ④贷款发放。借款人持《他项权证收押通知单》、《借款合同》到中心公积金贷款业务所属辖区加盖贷款相关印鉴后,领取《委托住房抵押贷款资金划转通知单》,前往承办银行办 理贷款发放手续。

  (2)担保公司担保

  ①贷款申请。借款人及配偶携带贷款申请资料到中心办 理贷款的所属辖区提出申请,贷款经办人员核定贷款年限及贷款额度后,借款人向担保公司申请担保。

  ②贷款审批。中心接到担保公司报审资料,通过“三级审核”后将“两单一表”交予担保公司,并在《抵押合同》加盖贷款业务章,贷款承办银行在《借款合同》加盖银行贷款印鉴。

  ③办 理抵押。担保公司持以上手续办 理完毕《预购商品房抵押权预告登记》手续后,通知借款人到中心办 理贷款发放。

  ④发放贷款。中心贷款经办人员核对《预购商品房抵押权预告登记》内容无误后,在借款合同上加盖贷款印鉴,并打印《委托住房抵押贷款资金划转通知单》交予借款人前去承办银行完成贷款发放手续。

  (3)房产按揭

  ①贷款申请。借款人及配偶携带贷款申请资料到中心办 理贷款的所属辖区提出申请,贷款经办人员核定贷款年限及贷款额度后,由借款人将贷款初审资料送至房产公司。

  ②贷款审批。房产公司在初审资料上加盖公司印鉴后报送中心贷款经办部门审批。中心贷款三级审核通过后将办 理房产抵押的“两单一表”交予房产公司,房产公司通知借款人与贷款承办银行签订《抵押合同》及《借款合同》。

  ③办 理抵押,交纳保证金。房产公司持以上手续完成房产抵押和缴纳保证金手续,并将贷款相关资料报送中心贷款经办部门,贷款经办人员核对抵押手续以及保证金明细无误后,在《借款合同》上加盖贷款业务章。

  ④发放贷款。房产公司通知借款人到中心领取《委托住房抵押贷款资金划转通知单》后,前往去承办银行完成贷款发放手续。

  (4)抵押物置换

  ①申请置换。借款人携带申请抵押置换的《房屋所有权证》抵押人身 份证、《借款合同》原件前往中心办 理贷款的所属辖区,填写《抵押物置换申请表》申请抵押物置换。

  ②抵押物评估。贷款经办人员要求借款人对抵押房产进行评估。评估完成后《评估报告》由评估公司传递至中心贷款经办部门。

  ③签订《抵押合同》。贷款经办人员开具《抵押通知单》,并在《借款合同》复印件(第13页)甲方盖章处加盖贷款合同专用章并注明“此复印件用于办 理抵押物置换手续”内容后交借款人。借款人持以上手续前往房产交易中心领取《抵押合同》,再返回公积金贷款承办银行签订《抵押合同》。

  ④办 理他项权证,开具收押通知单。《抵押合同》签订完成后,借款人持相关手续到房产交易中心办 理《房屋他项权证》,再返回中心收押部门开具《他项权证收押通知单》。

  ⑤领取原抵押房产的解押通知单。借款人持以上手续到公积金贷款承办银行开具《抵押物置换回复函》,再返回中心贷款经办部门领取原抵押房产的《解押通知单》。

  ⑥办 理房产解押。借款人持《解押通知单》到中心收押部门领取《房屋他项权证》,前往房产交易中心办 理原抵押房产的解押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