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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市:异地买房提取公积金

2017-05-25 18:13

您好!**异地二手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款,若符合条件可以进行申请,需提供本人身 份证原件、原单位签章的《乌鲁木齐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过户到**人名下的《房屋所有权证》原件、《房产转让合同》原件、契税完税凭证原件、提取人银行***、房屋所在地房产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注意事项:(1)**异地二手房以过户到**人名下的《房屋所有权证》发证日期起二年内为办 理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有效时限,所购住房可提取二次住房公积金支付房款。(2) 合计提取额不得超过房屋交易价格,房屋交易价格以《房产转让合同》中交易价格和契税缴纳核税价低者为准。所提款项转入提取人银行***。(3)房屋所在地房产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是指房屋所在地房产管理部门盖章的《房产交易合同》、房屋交易档案或包含出让方、受让方、房屋地址、成交金额、成交日期等信息的证明。(4)《房屋所有权证》中载明房屋用途为非住宅的不予办 理提取住房公积金。未尽事宜请致电住房公积金服务热线12329详询。